当前位置:内刊研究室首页 >> 内刊建设 >> 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016年07月  作者:聂文婷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0    责任编辑:前进者
简介:   【党史上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报宣传的纪律。“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从事报刊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基本纪律。   1921年7月,中共一 ...
内容:

 

  【党史上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报宣传的纪律。“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从事报刊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基本纪律。

  1921年7月,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明确指出:“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这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第一条宣传纪律。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既重视党的出版物从中央到地方的广泛覆盖性,更强调其刊载内容的政治宣传性和导向性。

  1922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创办了第一个公开发行的中央机关报《向导》,主要发表时事政治评论文章,以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群众斗争为主要任务。《向导》的发行及其在舆论中的指导地位,对此后的革命运动产生了重要的政治导向。19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扩大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宣传问题决议案》指出:要“发展我们党的机关报,使他们通俗化”。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高了对党报工作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全党办报”的思想。1941年5月,中共中央下达的《中央关于统一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明确指出:“一切对外宣传均应服从党的政策与中央决定,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负责同志的公开发言,尤应严格遵守此原则。”

  同年5月16日,为加强党报对党的政策和方针宣传的权威性,中共中央决定将延安《新中华报》和《今日新闻》合并,出版《解放日报》,并发出通知:“一切党的政策,将经过《解放日报》与新华社向全国宣达,《解放日报》的社论,将由中央同志及重要干部执笔。”在严明的纪律要求下,革命战争时期的党报经常在显著重要的位置反映党的政策和工作,基本担当起了“革命政策和革命工作的宣传者和组织者”的重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报宣传内容的不断丰富,党对宣传纪律的要求也更加明确和严格。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首次将党的宣传纪律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至今,这条纪律一直未变。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作为与中国共产党相伴90多年的宣传媒体,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报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真正做到爱党、护党、为党。

  (聂文婷,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

 

 

最新 . . .

· 《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同时调整版面
· 毛泽东与《红色中华》报
· 楚天都市报全媒体平台更名为“极目新闻
· 抗疫战场,党报人在坚守
· 中国学术期刊国际引证年报发布
· 报纸如何迎接“直播时代”新浪潮
· 传统品牌何以历久弥新
· 《长江日报》坚持开门办报 聚起"编外"
· 《湖北日报》战“疫”报纸入藏国家博物
· 活跃在党报上的通讯员
· 科技期刊编辑应做好“科学守门人”
· 《财经》年会在京举行
· 第九届人文社科集刊年会聚焦高质量发展
· “开门办报”之新解
· 《飞天》庆祝创刊70周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报上线北京日报客户端
· 中国期刊协会党刊分会年会在湘召开
· 国内新闻纸市场明年或迎新挑战
· 四十五篇(组)文章入选第四届“期刊主
· 论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理念的三个转变

相关 . . .

· 企业内刊如何激发员工写稿热情的方略
· 浅谈企业报记者的职责与使命
· 企业报版面策划之我见
· 浅谈新闻写作中数字的运用
· 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认知中的责任
· 内刊:约稿的技巧
· 企业文化:为中广核集团扬帆远行导航
· 企业内刊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 内刊:怎样发现新闻 怎样表现新闻
· 内刊的跨企业合作之道
· 内刊的跨企业合作之道
· 发挥企业内刊的特殊作用
· 企业报“三忌”
· 怎样办好企业报
· 如何让内刊更有影响力
· 传媒业发展新趋势
· 如何办好外向和内外兼顾的内刊
· 报小天地宽——关于区县报的几点思考
· 企业传媒功不可没
· 加强科技信息传播 办出单位内部报刊
二维码 二维码         组织机构 | 商务合作 | 版权与免责 | 声明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申请 | 广告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网络举报APP下载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10-85894419  
用户举报/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邮箱:postmaster@xwpx.com
中国新闻培训网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 万方亮 律师